湛建質〔2015〕39號
各縣(市、區)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(建設局)、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規劃建設局、湛江奮勇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建設局、南三島濱海旅游示范區公共建設局,各建筑施工、監理企業:
為確保“五一”節日期間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,使群眾度過一個平安、祥和的假期,現將市安委會《關于加強2015年“五一”勞動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(湛安〔2015〕15號)轉發給你們,并提出以下要求,請一并貫徹落實。
一、各在建項目建筑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、克服麻痹思想,結合我市已進入汛期的實際情況,切實做好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和防汛工作,確保節日期間的安全。
二、各縣(市、區)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“五一”前組織排查,做到不留死角,不留隱患。對難以整改的項目和難以排除安全隱患的事項,要及時報告我局和屬地政府有關部門。
三、做好節日期間的安全防護和人員值(帶)班工作。各在建工地施工企業于4月30日前將節日期間人員值(帶)班表報到當地安監站備案(市直接監管的建筑工地報市安監站備案)。
附件:《關于加強2015年“五一”勞動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(湛安〔2015〕15號)
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15年4月22日